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安全生产 > 工作资讯/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市交通执法总队工程质监支队对白马航电枢纽工程进行执法检查

日期: 2022-09-30 10:46
字体:

9月28日至29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工程质监支队对乌江白马航电枢纽工程进行三季度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对右岸1号3号公路、过坝交通洞、导流明渠边坡、船闸边坡、白马大桥,左岸石梁河大桥、路基工程等现场施工工点进行了质量安全检查,内业资料检查了各参建单位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特种设备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等资料。同时对各参建方进行了相关法律宣传、规章制度讲解、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隐患12处,现场督促整改12处,启动普通调查程序1起。
    检查组就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国庆节及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二是加大现场安全管控力度,落实责任制度,杜绝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责任单位对本次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到位,切实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和要求。三是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消防、汛期等工作,统一研究、部署,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四是切实做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工作,强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相关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过程中。五是认真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建立有效联络及应急响应机制。(工程质监支队)

主办: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版权所有: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202100562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1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695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