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调研工程质量监督支队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坚决落实闭环管理措施,谋划建立事故预防体系,做好当前汛期安全监管,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质监支队汇报安全监管工作上半年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各大队简要汇报安全监管项目、安全事故、执法工作开展等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重点。总队事故对策处、指挥中心对质监支队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建议。
副总队长潘震宇肯定质监支队在风险研判、控大事故、执法强度提升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质监支队安全监管工作仍然面临责任体系不健全、管理机制不顺畅、防控手段有差距、项目监管难度大、从业人员能力差等诸多现实问题。
潘震宇指出,要坚决落实闭环管理措施。依据《安全生产法》对发生事故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尤其要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各参建单位开展调查,切实将压力传导到位,确保执法过程形成闭环。要谋划建立事故预防体系。结合交通建设领域实际,研究建立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借助监理及安全员等现场检查,推动协同治理,提高科技兴安水平,建立健全事故预防体系,提升安全监管实效。要切实做好当前汛期安全监管。密切关注预警信息,结合汛期特点,加强对在建项目重点检查,尤其要针对渣场、高边坡、水上作业等汛期突出风险,按照“一点一策”原则做好针对性防范应对。要努力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稳定。紧盯重点项目和重点单位,加大检查频率和违法处罚,不断提升执法强度,努力确保交通建设领域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可控,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工程质量监督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