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安全生产 > 工作资讯/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日期: 2022-05-16 16:20
字体: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主办: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版权所有: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202100562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1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695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