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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日期:2022-05-16 16:20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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