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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行业2022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12-13 12:20

渝交便函〔2022〕1789号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高新区交通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相关交通运输企业:

现将《全市交通行业2022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交通局    

2022年10月21日   

(联系人:曹真;联系电话:023-89183125)


全市交通行业2022年度

“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交通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根据《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渝消安办发〔2022〕26号)文件精神,市交通局决定从11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交通行业开展2022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宣传。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在当地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筹组织下,协同开展“消防公益说”、消防网络直播等活动,积极参与“119”消防宣传月主题活动,要以提升全市交通行业消防安全素质和抵御灾害事故能力为工作导向,将“生命通道、消防用水、消防设施、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宣传重点,紧紧围绕“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活动主题,利用好各类公共视频、LED屏、橱窗、车站灯箱广告栏、板报、标语、海报、横幅以及车载视频等宣传媒介,在高速公路、车站、码头、客运、公交等集中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或消防安全宣传资料,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影响力,大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二)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结合行业领域特点,以近期发生的具有一定影响的火灾事故以及交通领域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引以为戒,开展有针对性的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培训,做到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警示。用好“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广泛发动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注册登录平台在线学习,参与答题,努力营造“全民学消防”的浓厚氛围。同时引导干部职工利用“全国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就近预约参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救援站,着重对一线从业人员、安全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和消防专项能力教育培训。

(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紧盯汽车客运站、公交站场、轨道交通、车辆维修场所、港口码头、运输车船、建设工地宿舍、宾馆、培训机构、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交通运输工具,开展交通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动一线人员参与隐患排查,让隐患排查过程成为消防安全知识现场教育课。同时,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将排查与宣传相结合,把宣传工作融入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过程,并把执法处罚作为警示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形成震慑警示效果。

(四)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要结合工作实际,在重点车站、码头、仓储、职工集体宿舍、高层办公区等人员密集、消防安全风险较高区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水平,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预警响应、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意识和技能。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围绕主题、统筹安排,组织落实,将消防宣传月相关工作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督导、同考评,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二)落实疫情防控。各单位在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好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宣传活动安全高效开展。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送推进情况和经验做法,共享宣传教育资源。请市道路运输中心、市公路中心、市港航海事中心、市交通执法总队及时收集行业领域活动佐证素材,并于11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以正式公文报局安委办。(联系人:曹真;联系电话:023-8918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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