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局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件教训做好轨道运营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渝交便函〔2021〕422号
市道路运输中心、市交通执法总队,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南京地铁、深圳地铁两起险性事件的警示通报》(详见附件)文件要求,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生产举措,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做好轨道运营安全保障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在思想上紧起来、工作上动起来、措施上严起来,全力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要深刻吸取近期南京地铁、深圳地铁两起险性事件教训,举一反三,紧密结合实际深入研判,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督促指导,严格监管执法,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严防事故发生。企业要针对两起事件开展专题培训,以案为鉴,做到安全培训工作常态化、持续化,切实强化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二、全面覆盖,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在全面辨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隐患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风险数据和隐患排查手册,做到“一企一库”、“一岗一册”、“一线一台账”,并制定相应的防控和治理措施。深化防范化解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针对《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大客流踩踏风险、载客列车脱轨相撞风险、安全保护区结构垮塌风险的防范要求,严格落实防控要点,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精准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三、加强巡查,强化控保区内安全管理
要加大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违法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异物侵限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置;做好保护区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方案审查工作,并督促有关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动态监测等安全防范措施;通过车站广播、车厢视频广告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宣传力度,提升市民安全保护意识。
四、强化值守,提升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进一步充实应急力量、装备和物资,重点时段、重要部位、重大活动要前置救援力量。加强脱轨起复、异物侵限处置等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防止次生灾害。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生险性事件,严格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信息报告与分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通告社会大众,加强舆论检测引导,防止恶意炒作。
附件: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南京地铁、深圳地铁两起险性事件的通报
重庆市交通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