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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和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01-03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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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和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渝交委安明电〔2017〕1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委(局),渝中区建交委,两江新区市政管理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部、市安委办相关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和春运期间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责任

元旦、春节和春运历来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面临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和雨雪、冰冻、浓雾和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等多重压力,事故易发多发,安全压力巨大。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加强“两节”和春运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抓好安排部署,严格监管执法,加强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强化隐患整治

各单位要紧盯事故易发领域和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等制度,对营运车船、场站、港口码头和公路、航道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要加大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严格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要对排查和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整改,形成闭环,确保消除隐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两节”和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生产。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

各单位要持续深化平安交通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车船、港站和建设项目的监管执法,形成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经营行为。要加强客运、危货运输车辆船舶和客运站、港口码头、危险品港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车辆船舶、设施设备日常运营维护,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严格落实营运车船动态监控、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等制度,严禁车船带“病”、冒险运行。要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监管,严格入口管控,加大路巡和电子纠违力度,合理实施交通管制,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违规停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要加强交通建设安全监管,督促施工企业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抢进度、抢工期和“三违”行为,严防高空坠落、坍塌事故发生。要加强公路、桥隧养护和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超限治理,提升安全通行基础保障能力。要督促企业做好公交、轨道和车站、港口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保防范工作。

四、严格值班,强化应急处置

各单位要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路况信息和安全提示,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切实做好公路抢通保通、应急运输保障和各类事故处置的准备工作。要严格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做到科学应对、及时妥善处置,准确上报信息,严禁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


主办: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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