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交委安明电〔2018〕1号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
做好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渝中区建交委、两江新区市政管理局、万盛经开区交通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1月23日夜间~26日,我市将有一次明显降温降雨(雪)天气过程,海拔 600 米以上路段可能出现道路结冰,26日以后仍将持续一周左右的低温天气,高海拔地区最低气温持续 0℃以下,整体呈现降温幅度大,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唐良智、刘强、陆克华、陈和平、屈谦等市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正常。现就交通行业做好此轮降温降雨(雪)天气过程的防范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降温降雨(雪)的影响。
各单位要对此轮降温降雨(雪)可能造成的破坏和影响进行充分的分析和研判,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全力确保安全稳定。
二、严格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一)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互通,及时获取短临预报和预警信息。要通过设立观察站、加强路巡等方式,加强重点区域巡查观测,及时获取灾害信息。要对预报预警和观测数据信息进行深入的分析研判,明确受影响的公路路段、客运线路和区间客流量。要通过电话、传真、电视、广播、网站、可变情报板、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受影响的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转发预警预报信息,提出防灾避险的措施和要求;做好向出行受阻车辆、旅客的解释工作,,提醒调整出行路线、时间,保障安全。
(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级公路管理部门、管养单位要主动获取天气动态信息,视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融雪剂、粗砂、碎石、草包等物资储备和除雪融冰设备的检修保养,加强公路巡查,对受低温雨雪凝冻的路段、桥梁进行防滑除险,积极配合当地公安交管部门、高速公路执法部门进行交通管制。高速公路执法部门要视情况采取带队通行、间断放行、车辆分流、临时管制等措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行。要做好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抢险救援通道的保通工作,保障电煤、油、鲜活农产品等重点物资运输。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督促企业、站场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及时配备车辆防滑链等设施设备,并根据道路通阻情况,及时采取改线、改道、改班甚至停班等措施,确保运输安全。客运站场要对防滑设施设备配置不完善、轮胎不符合安全条件、GPS终端不能有效使用的车辆,不予发班;要主动为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饮水、食品、防寒衣物等生活必需品。
(三)做好协调联动。要加强与属地公安、财政、民政、安监、商委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联合开展冰雪路段交通管制、应急物资储备和滞留旅客转移安置工作。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地方交通、公安交管部门的协调联动,科学合理组织实施路网替代通行和受阻车辆疏散工作。要加强与相邻省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科学合理实施省际通道的交通管制和通行保障工作,确保管制措施一致,并提前分流,防止出现大范围的车辆拥堵。
(四)严防次生灾害。各单位做好一线抢险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后勤保障等工作,公路管养部门要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的要求,加强公路应急保通现场安全作业管理,确保公路养护作业人员、设备和车辆的安全。随着温度回升,积雪融化,公路边坡可能出现浅表地质灾害,各单位要重点加大山区公路、高危边坡、临河路段以及隧道出入口等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及时消除隐患,确保通行车辆及行人安全。
三、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应急队伍备勤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相关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抢险救援。本轮强降温期间,对因灾导致的事故、交通管制时间及区域、车辆班次调整和停运停班、旅客滞留等和出动的应急人员,投入的应急物资装备等信息,每天收集汇总后于当日15时前报送市交委值班室,无事报平安。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