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交委〔2018〕8号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全市平安农村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委(局)、公安(分)局,渝中区建交委、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万盛经开区交通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交巡警总队:
现将《全市平安农村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2018年4月28日
全市平安农村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的指示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工作,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特制定平安农村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切实解决农村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导向,以着力打造平安农村交通为目标,结合“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和“交安”等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平安农村交通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隐患治理,加大农村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农村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二、组织领导
全市平安农村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由市交委、市公安局联合部署,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交巡警总队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各区县交通、公安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区县交通部门、乡镇街道要按照《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县道、乡道、村道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规范养护作业,及时整治农村公路病害,确保农村公路设施完好畅通。
(二)排查整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区县交通部门要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安办〔2014〕52号)要求,重点围绕农村公路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高边坡、危岩、与国省道交叉口和安防设施缺失、事故多发路段等重点,以及四、五类桥隧,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分类建立台账,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制定隐患整治计划报区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严格验收销号,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在隐患整治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地加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力度,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警示标志和防撞设施。新建、改建农村公路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确保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
(三)开展农村客运线路风险评估。区县交通部门要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对通行四级及以下道路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进行联合审核,开展风险评估,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农村客运线路,要明确通过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严禁三级以下山区道路夜间通行客车。
(四)严格农村客运源头安全监管。运管机构要加强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驾驶员安全管理、车辆动态监管和维护保养等制度规定,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要加强客运站安全监管,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车辆例检和安全告知等制度规定,严禁超员车辆出站以及车辆、驾驶员“带病”上路。
(五)强化农村客货运输驾驶员管理。运管机构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驾驶员聘用管理,对通行农村公路的客货运输驾驶员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培训档案,提升客货运输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做到安全文明守法驾驶;要严格客货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严肃查处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
(六)严厉打击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公安交巡警要以营运车辆(农村班线客车、农村公交车、旅游包车、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面包车、摩托车、农机车辆为重点,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充分调动用好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六支力量”,严格落实执法站勤务、超限检查站勤务、警车巡逻勤务和缉查布控勤务,切实加大对重点车辆的检查频次,切实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力度,从严查处超速、超员、超载、酒驾、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和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联合公安交巡警,扎实开展非法营运整治和超限运输治理。
(七)着力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确保100%持证上岗。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十进”和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和微信等载体,在赶场天、节假日发放宣传资料,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提升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行动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各区县交通、公安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平安农村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做好专题部署和组织发动工作,确保整治行动全面启动。5月15日前,要将本地的实施方案分别报市交委、市公安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至11月)。各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严密组织开展平安农村交通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协商解决专项行动开展过程存在的问题,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
各区县对平安农村交通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要在12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分别报市交委、市公安局。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农村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视农村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平安农村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
(二)加强协同配合。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和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形成分工明确、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按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突出农村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企业、乡镇和事故多发路段,加强督导检查,促进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交委、公安局将适时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并对各区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整治氛围;要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驾驶员安全文明守法驾驶。活动期间,各区县交通、公安部门每月底要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电子邮箱:jwanjc3125@163.com),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