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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08-2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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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交委安〔201820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
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交委、渝中区建交委、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万盛经开区交通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港航局、执法总队,委质监局、调度中心,高速集团:

我市公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自20174月实施以来,通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确保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但仍存在抓落实的力度不够和部分重点任务未按计划时间节点推进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货物运输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如期完成,根据市安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安办201864号)和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安委办函201864号)要求,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综合治理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的关键性举措,是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强化红线意识、标本兼治、夯实安全发展基础的系统性安排,意义重大突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涉及企业多、车船量大、点多线长,监管任务重、安全风险高,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注重实效长效,大力推动实施,形成工作合力,不折不扣的抓好贯彻落实,加速提升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二、全面开展自查,加快推进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为扎实推进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我委印发了重庆市公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渝交委安〔201710号),明确了27项具体任务和时间进度、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目前,综合治理工作已进入深化阶段,各单位要对照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对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全面认真开展自查,对标对表,逐项梳理,加快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未按时完成或完成进度相对滞后、完成质量不高的,要深入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人员时间要求,强化督促检查,加大督办考核力度,确保各项重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各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职、压实责任,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市交委将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督查。

三、结合平安交通百日行动,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各单位要扎实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突出防风险,除隐患,强责任,建机制,抓落实的行动主题,深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治理和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等专项工作,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核定的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种类合法经营,严格执行一书一签、车船动态监控和装卸、押运、异地备案管理等规定,加强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扎实做好事故防控工作;按要求落实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进一步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大力提升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能力,联合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及时互通重要信息数据,依法严厉处罚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道路运输方面,要加强危险货物分类、包装、充装、运输作业、卸货、道路通行及应急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严格执行托运及充装查验、登记制度,严禁向个人或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托运;水路运输方面,要严格落实《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危险货物船舶管理公司代而不管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船载危险货物运输谎报瞒报行为;港口作业方面,要深化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和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港口危险货物重大风险源监督管理;高速公路交通方面,要加大卡口管理和电子纠违力度,从严查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0—6点通行高速公路等违法行为;公路方面,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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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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