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交安〔2018〕1号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
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大督查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交委、渝中区建交委、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万盛经开区交通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交通局
2018年11月20日
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稳定工作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大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把抓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大执法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做到思想更加重视、重点更加突出、措施更加管用、责任更加落实,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安全的交通运输保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以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大执法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全市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2018—2020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聚焦问题,突出事故防控,强化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严格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大排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突出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危险货物运输、车船技术状态、建设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和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以及浓雾、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的影响,开展一次全面辨识,形成风险清单,进行逐项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切实摸清安全生产风险底数;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根据冬季安全生产条件变化,对从业人员、运输车船、车站港口、桥梁隧道、建设工地、管理措施和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 “拉网式”隐患排查,确定隐患等级,形成隐患清单,建立排查台帐。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局属行业管理机构要认真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提前部署预警预防工作,明确防范应对措施和工作要求。
(二)大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动态监控机制,对照风险清单,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岗位责任和管控措施,保障必要的投入,实现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完善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机制,对照隐患清单,一般隐患即查即改,对重大隐患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逐项整改销号,切实做到隐患清零。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局属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大生产经营单位管控重大风险的监督抽查力度,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
(三)大督查。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局属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制定专门的督查方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采取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等的方式,深入基层一线,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整治、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演练“四到位”作为督查的重点,对辖区企业和行业管理机构安全监管履职情况实施清单式检查、闭环式管理、规范化记录。对督查发现的一般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单位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予以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要实施约谈,对造成事故和重大险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确保“查处一个、整改一批、消除一类”,切实促进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四)大执法。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与公安、应急管理、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大力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和违法违规代价,形成高压态势,对非法违法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严重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和事故企业、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要按规定纳入信用管理和诚信考核,实施联合惩戒。
水上交通要扎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船舶航行、船员教育、港口作业、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等规定,从严查处冒险航行、超载、配员不足和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等行为。
道路运输要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和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行动,督促行业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驾驶员安全教育、车辆检查二级维护等规定,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非法改装和动态监控数据作假等行为。
高速公路交通要持续开展“平安高速”“清零”、行人治理等专项行动,突出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重载货车等重点车型,加大电子纠违和事故多发路段管控力度,严格主线站入口检查,从严查处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禁行时段通行高速公路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行为。
交通工程建设要持续开展“两防”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执法等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从严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公路管养要持续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隧道安全风险治理和超载超限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进度,着力提升危险路段和桥梁防护能力,从严查处涉路违法行为。
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局属行业管理机构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执行公路水路长途客运旅客实名制、旅客行包安全检查和零担货物受理验视、抽检抽查、交付收货实名、信息留存等制度,切实做好客运站场、公交、轨道及桥梁隧道、港口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防范目标单位的安保防范和消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年末岁初,交通运输活动繁忙,建设施工加快推进,又面临浓雾、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的不利影响,即将到来的“两节”“两会”和春运安全工作任务繁重,历来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单位要充分当前交通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决避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主要领导要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业务部门要主动做,扎扎实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大执法行动,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局安委会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大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局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局属行业管理机构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周密安排,强力推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大执法行动认真开展,取得实效。
(二)突出事故防控,落实工作措施。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局属行业管理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突出事故预防重点,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在风险防控上要全方位、全过程开展风险辨识,建立风险动态管理体系,明确管控措施和责任人,实现风险可防可控;在隐患整治上要加大排查力度,按照“五到位”治理要求,切实做到隐患清零;在监督检查上要较真碰硬,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在执法处罚上要加大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三)加强应急管理,妥处突发事件。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完善相关预案,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配备,开展贴近实战的应急演练,切实做好冰冻雨雪、大风大雾、突发大客流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和路况信息,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做到科学应对、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