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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全市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8-12-07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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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交安〔20183


重庆市交通局

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全市

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委(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万盛经开区交通局,委属相关单位,局内相关处室:

《切实加强全市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交通局

2018126

切实加强全市

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按照《重庆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总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的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着力健全公共交通安全体系,构建依法治理安全稳定、严管重罚的监管机制,严格安全风险管和隐患治理,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市公共交通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交通局成立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许仁安局长任组长,万雅芬副局长、汪钦琳副局长、李关寿副局长、杜昆副巡视员任副组长,局法规处、运输处、养护处、安监处、宣传处和市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执法总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三、工作措施

(一)严厉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1.严格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整治,会同公安部门加大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联合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非法改装和夹带危化品等违法行为。(牵头处室:局法规处、养护处、运输处、安监处;责任单位:市运管局、执法总队,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2.教育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遇到干扰、辱骂、殴打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时,要立即靠边停车、第一时间电话报警。(牵头处室:局运输处;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二)形成严防严控严管高压态势。

3.按照重庆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突出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城市公交、城市轨道交通、旅游客船、港口码头、渡口渡船、危险货物运输、车船技术状况、交通基础设施的风险隐患和从业人员不安全行为,以及极端天气的影响,按照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原则,辨清安全风险,查实安全隐患,建立风险和隐患清单、台帐,做到安全风险动态管控,一般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实行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牵头处室:局安监处、养护处、港建处、运输处;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运管局、港航局、执法总队,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高速集团及各营运公司)

4.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制度体系,修订完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实化具体化监管措施,要易于操作、务实管用。(牵头处室:局安监处、运输处、养护处;责任单位:市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执法总队,局质监局、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201912月底前完成)

5.制定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隔离设施安装方案、制作张贴文明乘车警示标语、制作播放宣传警示视频,并组织实施。(牵头处室:局运输处、宣传处;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201812月底前完成

6.加强公交车动态运行管控,充分发挥车载视频监控的作用,定点定时上传监控视频或抓拍图像;严格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推进城市公交车和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配备应用,推广安装防碰撞等系统,加强驾驶行为事中管控和事后分析,依法依规查处三超一疲劳、驾驶过程中抽烟、接打手机等行为。(牵头处室:局运输处、安监处、科技处;责任单位:市运管局、执法总队,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201912月底前完成)

7.制定出台客运驾驶员应急处置规程,健全客运驾驶员准入、退出和考核机制。(201812月底前完成督促企业加强营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强化驾驶员上岗考试,增设心理和性格缺陷等方面的测试,定期摸排现有客运驾驶员的思想、身体状况,加强驾驶员心理疏导、情绪管理,公平公正处理乘客对驾驶员的投诉问题,依法依规严厉处罚驾驶员不依法、不安全、不文明驾车行为。(牵头处室:局运输处、安监处;责任单位:市运管局、执法总队,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8.强化安保防范,督促长途客运汽车站、公交枢纽站、城市轨道交通、重点桥梁隧道、重点港口码头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执行公路水路长途客运旅客实名制、旅客行包安全检查等制度,切实做好安保防范和消防工作。(牵头处室:局安监处、运输处、养护处;责任单位:市运管局、执法总队,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9.制定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提升方案,(201812月底前完成)按一桥一策的原则,明确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通过增设中央隔离设施、改造路侧护栏或路缘石,提升桥梁安全防护能力;对连续长下坡和事故易发路段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提升长大下坡路段运营安全水平。对风险较大、隐患突出以及跨江河的桥梁和大下坡路段,因地制宜、先行整治;对风险相对较小的,列出计划,逐步实施。加快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进度,对通行客车的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和事故易发路段,严格按标准安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完善安全标志标识,切实提高公路安全保障水平。(牵头处室:局养护处、规划处;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高速集团及各营运公司)

10.协助相关部门对铁路沿线轻质雨棚、广告牌等易挂落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对在铁路沿线特别是高铁桥下倾倒建筑垃圾、违规施工等行为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防止易挂落设施掉落铁路引发列车撞击事故和造成桥墩易位、线路塌陷等安全事故。(牵头处室:局铁路处;责任单位: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11.完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贴近实战的应急演练和训练,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特别是深水探测打捞和水上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强化预警预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科学高效地实施抢险救援,严防次生事故和灾害。(牵头处室:局安监处、建管处、养护处、港建处、运输处;责任单位:市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执法总队,局质监局、应急调度中心,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高速集团及各营运公司)

(三)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12.结合七五普法,加强公共安全领域法治教育工作,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实效化,切实提升交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牵头处室:局法规处、宣传处;责任单位:市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执法总队,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13.大力实施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严格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互联网+教育等载体,创新宣传教育方法,加强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教育、继续教育和岗前培训,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牵头处室:局安监处、运输处、宣传处;责任单位:市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执法总队,局质监局、调度中心,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14.联合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等单位,开展以案说法、文明乘车宣传活动;(20191月底前完成)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加强典型案(事)件警示教育,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牵头处室:宣传处、局运输处、安监处;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市港航局、执法总队,局质监局、应急调度中心,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15.鼓励广大市民对各种影响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完善奖励机制,营造见义勇为的社会氛围。指导公交企业在长期固定乘坐某公交线路的乘客中聘请义务监督员,发放有效期的免费乘车卡,监督乘客守法乘车、文明乘车,并及时制止乘客的相关违法行为。(牵头处室:局运输处;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20181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深刻汲取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善抓善管,切实抓好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

(二)严格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肃问责,严格落实重大风险防控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业务部门要自觉做。各牵头处室要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强力推进。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与全市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2018—2020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大执法等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切实抓好相关工作措施的落实。局安委办要加强协调督促,定期收集工作进度。


主办: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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