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您好,请登录注册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专题专栏>安全生产>安全文件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大庆”集中攻坚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08-14 11:10

渝交安〔2019〕24号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

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防风险除隐患

保安全迎大庆”集中攻坚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万盛经开区交通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大庆”集中攻坚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交通局

2019年7月10日


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防风险除隐患

保安全迎大庆”集中攻坚百日行动

根据市委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迎大庆”集中攻坚行动和市安委会、市减灾委《关于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坚决打好高温汛期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通知》要求,市交通局决定,从2019年7月12日起至10月20日,在全市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大庆”集中攻坚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通过开展“百日行动”,积极防范化解当前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风险,集中整治一批长期性、反复性、根源性痼疾,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以“百日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平安交通三年攻坚、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攻坚战、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建安”系列集中执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严格安全生产监管,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非法改装、冒险航行、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防风险。围绕风险研判、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做到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三加强”。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局属行业管理机构要在前期开展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攻坚战行动工作的基础上,结合高温汛期、暑运安全形势和国庆活动的特点,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深入研判,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一图一库”。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主体责任,按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建立健全“一图一表一库”(风险空间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动态数据库),科学制定管控措施,明确风险管控岗位责任,严格进行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管理,切实做到风险底数摸清、管控措施有力,确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对辨识出的重大风险,要按规定落实登记、公示、动态监测、评估改进、专项应急等措施,并组织开展应急逃生避险和应急处置等培训和演练。

(二)除隐患。围绕“日周月”隐患排查、自然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隐患整治“回头看”,做到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三严格”。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从人员、设备、工艺、环境、管理等方面,对车、船、港、站、路、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建设工地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务实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拉网式”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清单,一般隐患即查即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严格执行自然灾害排查监测机制,督促企业加强公路、地方航道以及工地、弃土场周边地灾风险监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严防暴雨、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对交通行业造成危害。要聚焦反复发生的突出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实行滚动整治,确保安全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监管。围绕违法行为查处、安全责任追究和安保防范,做到安全监管执法“三强化”。要强化安全执法力度,加密勤务安排,突出“两客一危”车辆、“四类重点”船舶、公交轨道和交通建设等重点,坚持“首查必罚”“依法从重”,营造严格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非法改装、冒险航行、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执法清零”“执法量提升”。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或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退出。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该停运的停运、该停产的停产、该停工的停工。要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一案双查”和 “三责同追”要求,对事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零容忍”追责,并纳入信用管理和诚信考核,实施联合惩戒。要强化安保防范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客运行包安检、旅客实名制、零担货物托运人身份查验和信息登记留存、汽车租赁身份查验和车站、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安保防范规定,全面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安保防范能力。

(四)强保障。围绕支撑保障、科技兴安和应急处置,做到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三到位”。大力实施生命安防工程、危桥危隧改造、公路灾害防治,稳步推进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加快推进老旧车船更新改造和公交、“两客一危”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应用,加强车船动态监控和高速公路、重点交通建设工程、城市轨道交通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切实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深化事故灾害响应处置,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水上应急救援、公路抢险保通、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和演练,强化防汛物料、抢险设备等的储备保养,做到对突发事件实施科学高效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严防次生事故和灾害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局属行业管理机构要把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期间行业安全稳定作为政治任务来抓,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将“百日行动”与已部署开展的各项专项活动统筹推进,加强行业内部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结合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和安全知识“七进”等活动,加强安全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和营运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宣传好的做法,曝光反面典型,大力营造“百日行动”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办考核。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局属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强“百日行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每月开展专项指导检查,强化重点企业监管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果,督促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治,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安委办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对各单位“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和专项督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主办单位: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5620号-1     网站标识码:5000000041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1695号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值班电话:023-89183000    传真:023-89183222    

行政审批咨询电话:023-88754038    服务监督电话:023-12328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咨询电话:023-88754038    

政务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