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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公路养护建设工程推行“信用+招投标”

日期: 2025-08-18

一、案例概述

2025年7月,渝北区公路事务中心开展了渝北区G210线兴古路口至新乡段预防养护工程的施工招标活动。通过推行“信用+招投标”模式,调用企业信用信息、实施差异化的“三金”政策及对失信企业实行“一票否决”,成功地将信用建设与企业核心利益(成本、市场准入)紧密绑定。该种做法有效引导了企业重视信用,震慑了失信行为、优化了行业信用生态,是运用信用手段提升政府治理效能、规范市场秩序的典范案例,具有重要的推广价值。

二、应用情形

渝北区公路养护建设工程领域推行“信用+招投标”,通过市场化手段(招投标)实现精准监管。开标前,实行“黑名单”禁入;开标环节,从业主体信用核查;开标后,实行“红名单”企业投标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金、履约保证金减半。

三、做法创新

一是精准运用信用信息。开标环节,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中核查投标企业的信用状况,查询该企业是否存在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等情形。并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公示的“红名单”和“黑名单”作为奖惩的唯一依据,确保信用核查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合法性。

二是“守信激励”具体化、实惠化。招标活动中,实行“三金减半”政策:对“红名单”企业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金、履约保证金,降低优质企业的交易成本和现金流压力,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经济激励,清晰传递“守信有价、守信有益”的信号。

三是“失信惩戒”严厉化、刚性化。招标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政策: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在招标文件约定中限制其参与本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及相关活动,对“黑名单”企业直接取消投标资格,明确告知失信企业,其严重失信行为将导致失去重要市场机会,形成强大的威慑和警醒效应。

四、取得的成效

一是正向引导,提升行业信用意识。政策的推行直接作用于企业的“钱袋子”(减费)和“命脉”(市场准入),迫使企业深刻认识到信用是核心竞争力。促使公路养护企业乃至潜在投标企业主动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履约,将信用建设内化为企业发展的必需。

二是反向惩戒,净化市场环境。将失信企业排除在招投标项目之外,是对其失信行为的即时、有效惩戒。形成警示效应,有助于淘汰“劣币”,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三是营造浓厚信用氛围。通过招投标这一关键环节的刚性应用,将抽象的“信用建设”要求具象化为可操作、可感知的规则。在工程建设领域树立了“信用有价、失信受罚”的鲜明导向,推动了行业整体信用水平的提升。(渝北区交通运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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