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4年道路货运企业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渝交规〔2021〕24号)和《重庆市道路运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渝交规〔2023〕15号)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重庆市道路货运企业信用评价初评结果(见附件1、附件2)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至6月6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提供具体是事实、反映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联系方式。不按规定提交或逾期提交相关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郭老师,联系电话:023-89186550。
附件:
1.重庆市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企业2023年度信用评价汇总表
2.重庆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2023年度信用评价汇总表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