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和汽车租赁企业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渝交规〔2021〕24号)和《重庆市道路运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渝交规〔2023〕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和汽车租赁企业信用评价初评结果(见附件1、2、3、4)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至5月20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提供具体事实、反映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联系方式。不按规定提交或逾期提交相关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电子邮箱:154989382@qq.com;杨老师<网约车平台公司>,电子邮箱:522603829@qq.com;陈老师<区县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汽车租赁企业>,243878881@qq.com;联系电话:023-89186552。)
附件:1. 2023年度重庆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2. 2023年度重庆市远郊区县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3. 2023年度重庆市网约车平台公司信用评价结果汇表
4. 2023年度重庆市汽车租赁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