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局关于2022年度全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和汽车租赁企业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渝交规〔2021〕24号)和《重庆市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渝交规〔2021〕2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全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和汽车租赁企业信用评价初评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至4月7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提供具体事实、反映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联系方式。不按规定提交或逾期提交相关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杨老师(网约车平台公司),陈老师(区县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汽车租赁企业),联系电话:023-89186552
电子邮箱:154989382@qq.com
附件:1. 2022年度重庆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信用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
2. 2022年度网约车平台公司信用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
3. 2022年度重庆市汽车租赁企业信用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
重庆市交通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