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局关于2022年度全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和区县公共汽车客运企业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渝交规〔2021〕24号)和《重庆市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渝交规〔2021〕2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全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和远郊区县公共汽车客运企业信用评价初评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9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提供具体事实、反映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联系方式。不按规定提交或逾期提交相关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廖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23-89186551;
电子邮箱:552196074@qq.com
附件:1. 2022年度重庆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2. 2022年度重庆市汽车客运站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3. 2022年度重庆市远郊区县公共汽车客运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重庆市交通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