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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轻舟新规护航  水运发展行稳致远——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召开《重庆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专题宣贯视频会

日期: 2025-12-02

12月1日,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重庆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其正确有效顺利实施,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采取以会代训方式,组织召开全市专题宣贯视频会。会议由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刘良平主持,设主会场和分会场,市交通运输委法规处、综合运输管理处,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重庆海事局、市交通执法总队、重庆航运交易所、市船检公司,有关区县(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航海事管理机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以及各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辅助企业负责人等,共560余人参加。

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重点介绍《条例》修订工作的三大背景、六项原则、九个重点(重塑法规结构、突出适用范围、明确管理主体、服务国家战略、统筹发展与安全、建立重要制度、解决焦点问题、调整法律责任、重庆特色创新),要求全市水路运输行业以《条例》强化法治保障为契机,以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为目标,以“千里轻舟新规护航 水运发展行稳致远”为主题,结合“12个一”宣贯计划,切实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好。

重庆海事局、市交通执法总队、重庆航运交易所、市船检公司紧紧围绕职能职责和《条例》宣贯,就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水路运输安全,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执法服务,聚力要素集聚、打造现代化航运服务体系,研发高质量船型、严把船舶检验关等进行工作安排和重点强调。

《条例》作为一部紧密结合行业实际、赋能水运高质量发展、具有超前立法思维和极具重庆辨识度的地方性法规,积极响应交通强国、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信用中国、数字中国等国家重大战略要求,对“千里轻舟”航运品牌建设、“十五五”时期重庆水运乃至重庆交通运输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本次宣贯会目标明确、准备充分、内容丰富、重点突出,为水运行业学习宣贯《条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入领会、准确掌握、加强保障、严格落实奠定坚实基础,确保2026年1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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