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靠港船舶岸电使用量持续增长
按照《长江保护法》要求,市交通运输委大力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靠港使用岸电。
加强规划引领,编制实施《重庆市港口岸电设施“十四五”建设实施方案》。强化资金保障,累计投入港口标准化岸电设施建设资金超3.1亿元,落实市级专项资金补助超1800万元。加快项目落地,大力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全市建成标准化岸电设施泊位达286个,标准化岸电设施应建尽建率达99.3%,1000吨级以上非危货码头基本做到全覆盖,全市600总吨以上符合条件的运输船舶基本完成受电设施改造。大力推进使用岸电,加强部门联动和执法监管,通过岸电信息系统定期巡检,使用岸电情况定期通报,督促、引导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做到应用尽用。
今年一季度,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238.4万度,同比增长25.3%,增幅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中排第3位。自“十四五”以来,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达3919万度,可替代燃油约1.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3.8万吨,为实现船舶减污降碳、节能减排、助力长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