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以下简称交通执法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渝北区人民法院诉调速裁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据了解,这是重庆市首个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争议领域的专门调解组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副书记、政委吴宏伟,渝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符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朱泽冰,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与揭牌仪式。全国人大代表殷其龙,市人大代表黄文、刘波平等应邀见证。
揭牌仪式后,市交通执法总队与渝北区法院签订了《关于实质化解交通运输行政争议的实施意见(试行)》,并详细介绍了交通执法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工作原则、工作流程等事项。
交通执法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以市交通执法总队和渝北区法院为主体,下设案件管理办公室、专门调解室以及法官工作室,实现案件接收、甄别、登记、化解“一站式”办理,并视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等多元力量参与矛盾化解,积极构建“1+1+N”调解机制,充分释放叠加效应。
交通执法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总结前期工作实践经验做法,将在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推广“说理执法+诉前调解”的“前置工作法”,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现场即可向渝北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争议,促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座谈会上,渝北区法院行政庭庭长邓斌介绍,近三年来,该院审结涉交通行政案件占全部行政案件的比例逐年攀升,2024年占比已近五成,而在非诉执行审查案件中,审结的涉交通行政案件占比已连续两年超过八成,案件体量大,持续推进该领域纠纷实质性化解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在2023年,市交通执法总队已与渝北区法院就协同探索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在全市创新启用“说理执法+诉前调解”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涉及金额数十万元,提高了纠纷处理效率,也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实现了社会和谐稳定。
市交通执法总队法制处执法人员吴平表示:“成立交通执法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就是要用好政府统筹、部门联动、法院指导为一体的行政争议化解‘组合拳’,共搭‘连心桥’,同建‘暖心路’,合力解决行政争议,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成立交通执法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的有力举措,既能够公正高效化解交通执法行政争议,又体现了司法对行政执法的支持和监督。挂牌后,市交通执法总队将以交通执法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为平台,力争打造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高地和具有重庆辨识度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行政争议化解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