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有效开展审查工作,近日,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修订出台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按照《细则》规定,认真贯彻落实。
开展文件清理。经清理,之前印发的《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关于建立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与《细则》不冲突,继续有效。
准确把握审查标准。将《细则》转发各处室,熟练掌握细则中规定的“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等重要内容,全面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科学评估有关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认真开展宣传。结合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加强《细则》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政策解读,深刻认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大意义,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公平竞争意识,增强破除地方保护、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严格开展审查。严格落实《细则》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的,起草处室不得起草减损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起草含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需由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中心继续按照内部审查机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由起草处室按相关规定进行初审,填写《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表》,并将《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表》和送审稿等相关资料交法规处复核,法规处通过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信息化系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刘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