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毗邻区县交通执法机构交流学习、信息共享、案件移交、联动预控和执法效能提升,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22日,重庆市黔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湖北省咸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三大队,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并签署黔江咸丰交通运输执法协作协议。
9时30分,两地执法人员分为三个小组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对共管路段(S209中塘至后坝段)开展路政巡查执法,查处涉路违法行为,形成两地共管声势,引导公路沿线两地居民爱路护路。二是货车超限及非法改装专项执法,利用国道353线舟白固定检测站和郎溪不停车称重检测执法系统数据,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对长期运行于湖北咸丰到重庆黔江路段的砂石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遮挡号牌逃避检测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三是非法营运及运营车辆违规行为专项执法,利用高频通行高速公路车辆数据分析,查处G5515黔恩高速公路非法营运或网约车、巡游出租汽车定线运营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站外揽客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黔江、咸丰两地将按照协议要求,加强渝鄂毗邻地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联勤联动,及时有效查处黔江区、咸丰县两地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持续优化交通运输法治营商环境,维护安全稳定便捷的交通运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