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通公安联合惩戒,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行为
近日,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实施联合惩戒,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
我市交通部门依法查处了全市首例从事2次以上非法营运的行为,除实施交通行政处罚外,还将涉事车辆(渝A83*R9)纳入道路运输重点监管名单。同时,根据今年1月1日实施的《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对涉事车辆实施联合惩戒,交通部门将涉事车辆抄告公安交巡警,暂扣当事人驾驶证三个月,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将依法拒绝涉事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除联合惩戒非法营运车辆外,《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还规定,因多次严重超限运输、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改装、危险货物运输,被纳入道路运输重点监管名单的车辆,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可以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从我做起、安全出行、珍爱生命,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同时,呼吁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做合法诚信经营人。对于非法营运行为,行业管理部门将坚决查处、严厉打击,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省心出行。(熊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