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路运输中心宣贯培训重庆道路运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1月21日,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宣贯培训《重庆市道路运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此次培训,《重庆市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重庆市道路运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从基本概况、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等级划分、评价方式、信息归集、结果形成、结果运用、失信认定、信用修复等十个方面,就如何开展道路运输信用管理进行详细讲解。
中心副主任陈卫东指出,因机构改革给道路运输行业相关单位职能职责、人员结构、行业治理模式等方面带来变化,构建和落实“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要高度重视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工作,把信用监管这一有力有效武器运用起来,打破目前管理困局,谋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改进和优化道路运输信用管理工作,推动道路运输管理体系建设行稳致远。要强化领导转变观念,成立专班专题研究和推动信用管理工作。要认真学习、加强宣传,准确把握并熟练运用信用考核办法。要抓住安全管理、社会稳定、生态环保等重点,推动行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要坚持原则、统一标准,公平公开公正开展信用管理工作。
宣贯培训以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各区县道路运输事务机构相关负责人等参加培训。(法规处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