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市交通局副局长陈永忠带领局法规处、综合运输管理处、安全监督处相关负责人,到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调研《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修订工作。
陈永忠充分肯定前期《条例》立法修订工作取得的成效并指出,《条例》立法修订要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与上位法相符合、保证地方性法规主体地位等原则。要立足重庆实际,主动适应当前“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新业态新形势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新体验新期盼新需求,突出解决当前道路运输行业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等重点内容。前期做了大量工作,为顺利推进《条例》立法修订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陈永忠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条例》立法修订工作按期提交市司法局审查。二是加强对九座以上汽车租赁、私人小客车合乘、道路运输事务机构地位、信用管理等重点内容的研讨论证,提升立法研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三是增强创新意识,针对网约车、私人小客车合乘、网络货运等新业态,加强制度创新设计,参考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多方征集意见建议,探索适合我市道路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为推进“十四五”期间交通强国战略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主任郝祎、副主任陈卫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何永茂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