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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重新核定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常见问题答疑

日期: 2019-11-29


    一、货车按车(轴)型收费后,新收费标准是增加还是下降?举例说明。
    答:本次重庆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重新核定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采用的是费率总体平移的思路,主要确保社会总体通行费成本不增加。因此,从缴纳通行费总额来说,收费标准既没有上涨也没有下降,但对于个体用户来说,收费标准较原计重模式可能上涨,也可能下降,主要取决于用户车辆的载重吨位,空载轻载率较高的用户通行费成本会有所上涨,重满载率较高的用户通行费成本会有所下降。
    举例来说,以绕城高速为例(绕城高速原计重费率为0.08元/吨公里,今后车型收费基本费率为0.4元/车公里)。
    对于一类车来说,由于标准装载为4.5吨,而原来计重收费存在“不足5吨按5吨计费”的规则,故一类车的成本均不会上涨。
    对于二类车来说,车辆空载情况下车货总重约6.8吨,车辆半载情况下车货总重约12.5吨,车辆标准装载情况下车货总重18吨。在原计重收费模式下,二类车空载、半载、标准装载单公里费率分别为0.56元/公里、1元/公里、1.44元/公里;货车按车(轴)型收费后,二类车单公里费率为0.72元/公里。若新标准实施后,对比原计重收费标准空载、半载、标准装载的原计重收费额分别为增加0.18元/公里、减少0.28元/公里、减少0.72元/公里,变幅分别为增长32%、降低28%、降低50%。
    对于三类车来说,车辆空载情况下车货总重约13.1吨,车辆半载情况下车货总重约20吨,车辆标准装载情况下车货总重27吨,在原计重收费模式下,三类车空载、半载、标准装载单公里费率分别为1.05元/公里、1.6元/公里、2.06元/公里;货车按车(轴)型收费后,三类车单公里费率为1.32元/公里。若新标准实施后,对比原计重收费标准空载、半载、标准装载的原计重收费额分别为增加0.27元/公里、减少0.28元/公里、减少0.74元/公里,变幅分别为增长26%、下降18%、下降36%。
    对于四类车来说,车辆空载情况下车货总重约14.6吨,车辆半载情况下车货总重约25吨,车辆标准装载情况下车货总重36吨,在原计重收费模式下,四类车空载、半载、标准装载单公里费率分别为1.17元/公里、1.95元/公里、2.04元/公里;货车按车(轴)型收费后,四类车单公里费率为1.8元/公里。若新标准实施后,对比原计重收费标准空载、半载、标准装载的原计重收费额分别为增加0.63元/公里、减少0.15元/公里、减少0.24元/公里,变幅分别为增长54%、下降8%、下降12%。
    对于五类车来说,车辆空载情况下车货总重约17.5吨,车辆半载情况下车货总重约27吨,车辆标准装载情况下车货总重43吨,在原计重收费模式下,五类车空载、半载、标准装载单公里费率分别为1.4元/公里、2.06元/公里、2.17元/公里;货车按车(轴)型收费后,五类车单公里费率为1.96元/公里。若新标准实施后,对比原计重收费标准空载、半载、标准装载的原计重收费额分别为增加0.56元/公里、减少0.1元/公里、减少0.21元/公里,变幅分别为增长40%、下降5%、下降10%;
    对于六类车来说,车辆空载情况下车货总重约18吨,车辆半载情况下车货总重约29吨,车辆标准装载情况下车货总重49吨,在原计重收费模式下,六类车空载、半载、标准装载单公里费率分别为1.44元/公里、2.16元/公里、2.37元/公里;货车按车(轴)型收费后,六类车单公里费率为2.2元/公里。若新标准实施后,对比原计重收费标准空载、半载、标准装载的原计重收费额分别为增加0.76元/公里、增加0.04元/公里、减少0.17元/公里,变幅分别为增长53%、增长2%、下降7%。此外,今后货车办理了ETC后都将享受通行费95折优惠。
    因此,本次重新核定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本质是货车计费方式的调整,而非简单的定义为收费标准上涨或下降。对于不同用户不同装载吨位,车型收费的收费额较计重收费变化各有不同。若新标准实施后,二类车车货总重9吨对比原计重收费标准收费额不变,车辆装载低于9吨收费额将增加,高于9吨收费额将降低;三类车车货总重16.5吨对比原计重收费标准收费额不变,车辆装载低于16.5吨收费额将增加,高于16.5吨收费额将降低;四类车车货总重22.7吨对比原计重收费标准收费额不变,车辆装载低于22.7吨收费额将增加,高于22.7吨收费额将降低;五类车车货总重25.20吨对比原计重收费标准收费额不变,车辆装载低于25.20吨收费额将增加,高于25.20吨收费额将降低;六类车车货总重44吨对比原计重收费标准收费额不变,车辆装载低于44吨收费额将增加,高于44吨收费额将降低。
    二、如何理解货车按车(轴)型收费后,空载货车通行费增加问题?
    答:本次重庆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重新核定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货车收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货车无论车货总重吨位为多少,收费标准都是统一的,必然导致重车通行费下降,空车通行费增长。对于车方来说,只要确保重载率到达一定标准,其通行费支出就能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持平或下降。此外,针对本次听证会反映的运输特种物品车辆空载率较高,希望出台相应配套措施的情况。市交通局正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开展测算工作,拟采取相应配套措施。
  
  三、如何理解四轴货车超限吨位判定和通行费标准问题?
    答:部分网友根据本次收费标准调整中四轴车标准装载为36吨,理解为今后所有四轴货车的超限标准为36吨,这种理解是有误的。收费标准调整测算,是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65号)规定的各类货车装载上限测算,与超限管理规定不同。对于四轴车来说,超限认定标准依然严格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2号令)执行,四轴汽车列车超限标准为36吨、四轴非汽车列车的货车超限标准为31吨。
    对于四轴货车的通行费来说, 四轴汽车列车空载情况下车货总重约14.6吨,半载情况下车货总重约25吨,标准装载情况下车货总重36吨。在原计重收费模式下,四轴汽车列车空载、半载、标准装载单公里费率分别为1.17元/公里、1.95元/公里、2.04元/公里;货车按车(轴)型收费后,四类车为1.8元/公里,办理ETC享受95折后为1.71元/公里。若新标准实施后,对比原计重收费标准空载、半载、标准装载的原计重收费额分别为增加0.54元/公里、减少0.24元/公里、减少0.33元/公里,变幅分别为增长46%、下降12%、下降16%。四轴普通货车空载情况下车货总重约14.6吨,半载情况下车货总重约23吨,标准装载情况下车货总重31吨。在原计重收费模式下,四轴普通货车空载、半载、标准装载单公里费率分别为1.17元/公里、1.82元/公里、1.92元/公里。货车按车(轴)型收费后,四类车为1.8元/公里,办理ETC享受95折后为1.71元/公里。若新标准实施后,对比原计重收费标准空载、半载、标准装载的原计重收费额分别为增加0.54元/公里、减少0.11元/公里、减少0.21元/公里,变幅分别为增长46%、下降6%、下降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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