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白马航电枢纽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通过专家组审查
近日,乌江白马航电枢纽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通过专家组审查。专家组认为,该评价报告资料翔实、内容全面、论证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可信,同意通过审查。
专家组建议,按照《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深化引航道通航水流条件和船闸水力学研究,补充完善施工期翻坝运输和经济补偿方案。
白马航电枢纽工程,是乌江干流开发规划12座梯级中的最后一个梯级,总平面布置采用左厂房、右船闸和中间布置泄洪闸的方案,上游最高通航水位184米,上游最低通航水位180米;下游最高通航水位174.85米,下游最低通航水位151.06米。白马枢纽上游最低通航水位与银盘枢纽下游最低通航水位衔接,河段航道等级为Ⅳ级,代表船型选用500吨级,兼顾1000吨级货船,通航建筑物采用单级船闸,建设规模考虑未来航道发展需求进行预留,船闸主尺度为190m×23m×4.7m,船闸采用分散输水系统,施工分三期导流,一期施工导流明渠,原河床通航;二期施工溢流坝段及电站厂房,导流明渠通航;三期施工船闸,施工期断航。 (吴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