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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套牌车被拘 放行超限车被罚——交通执法江北区大队查处套牌超限车案始末

日期: 2018-07-01

 

    516日上午10时许,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江北区大队执法人员在曙光工业园区进行例行巡查时,发现牌照号为渝BH952×三轴货车疑似超限运输,驾驶员曾某称本人和车辆所有证件均在其他车上。当日12点过,对方取来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但仍无从业资格证。这引起执法人员怀疑,决定细查,随即联动辖区交巡警进行检查,发现车架号被磨损,存在套牌嫌疑,于是当即确定进一步调查和深挖。

 

驾驶员逃逸被缉拿,铁证面前受处罚

    当交巡警责令驾驶员曾某驾驶车辆配合称重时,曾某借故转身逃跑,当即被公安交巡警控制。

    经对该车过磅,车货总重达50.4吨,属于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由公安交通部门依法处理,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消除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安全隐患,并依法进行源头追溯。

    5月30日,经公安技术部门鉴定,曾某所驾车辆为报废下线车,车牌系伪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以曾某驾驶假冒、伪造牌照车辆为理,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并计12分的行政处罚。

    曾某事后声称,自己年龄大,闲在家中无事,想找点儿事做,于是经朋友介绍到某工地驾驶土石方运输车,刚开始第一天,共运输4趟,就被拘留和罚款。

 

处罚源头效果好,协作联动出合力

    依据称重结果,确定渝BH952×货车属于超限运输行驶。随即,江北区大队执法队员对曾某开展询问调查,责令其指认装载货物源头现场及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名称等,并制作了现场笔录等证据。经对该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向某及现场施工人员进一步调查,取得了工程合同及施工许可文件,同时确认曾某所驾车辆是向某管理的项目部运输土石方车辆。

    依据取得的证据,江北区大队确定该工程项目部存在放行超限车辆出站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至3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江北区大队向上述工程项目部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按照相应的裁量基准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同时,江北区大队依法调查了渝BH952×货车所属重庆某运输企业法人代表及该车驾驶人,发现存在着在套牌车上使用渝BH952×货车营运证的违法行为,也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其实施了相应处罚。

    处罚当天,江北区大队再次对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和运输公司法人代表进行了法制教育。向某方才醒悟,原来土石方生产现场是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监管的源头,生产企业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他承诺一定接受相关部门管理,切实落实好源头管理责任。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将充分吸收此次教训,加强车辆动态监管,从管理上杜绝类似情形发生。

    本案经交通及公安交通部门通力合作,形成了社会管理合力,提高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质量和效率。 (付伟 向桢 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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