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丰都县宏丰建设有限公司信用动态评价结果的通报 | ||
文号 | 渝交便函〔2022〕1263号 | ||
发文单位 | 重庆市交通局 | 发文时间 | 2022-07-21 |
上传 | 渝交便函〔2022〕1263号.zip [下载] | ||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万盛经开区交通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规技中心、有关单位: 丰都县宏丰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部、市交通主管部门要求企业填报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存在虚假的”较重失信行为(GLJS3-1-3),根据《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渝交规〔2021〕29号)第十四条,现直接确定该公司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为C级,有效期为1年。 特此通报
重庆市交通局 2022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