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标题 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信息填报及审核工作指南(2025年4月7日,第三版)
文号
发文单位 重庆市交通局 发文时间 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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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7日,第三版)

根据《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渝交规〔202129号)、《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的通知》(渝交路〔202225号)、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渝交路〔2023〕9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简称重庆系统)项目信息填报及审核工作,现工作指南编制如下:

一、注册

建设管理单位首次登录重庆系统前,须点击系统首页左上方用户服务新用户注册,进入重庆市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进行新用户注册。

填写新用户注册信息时,请注意法人类型的正确选择,已进行工商注册的建设管理单位,法人类型企业管理部门、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等作为建设管理单位的,法人类型机关事业单位

二、录入

建设管理单位点击系统首页左上方用户服务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就进入系统后台用户页面,再根据页面左列菜单栏指引,则进入各填报模块。

(一)基本信息管理。建设管理单位在此模块录入本单位信息,其中,注册时法人类型选择为企业的,此页面包括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和营业执照信息,经市交通运输委审核后,单位信息将发布;注册时法人类型选择为机关事业单位的,此页面只包括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经市交通运输委审核后,单位信息保存于系统后台。

基本信息页面涉及内容全部为必填项,其中,部分信息内容若无,可填;联系人原则上应为建设管理单位自有人员(已在建设管理单位缴纳三个月社保的人员),若有特殊原因,在联系人社保信息系统截图上传处,除上传联系人社保信息系统截图外,还须补充上传本单位签章的情况说明。

基本信息页面录入的信息,包括联系人姓名和联系人手机,应根据单位实际及时予以更新。建设管理单位若咨询本系统信息录入及发布相关事宜,相关部门可只接受系统记录联系人的咨询。

(二)人员信息管理。建设管理单位在此模块录入本单位人员信息(勿录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人员信息),至少录入本单位管理项目的项目主管负责人的人员信息(在项目管理模块中须录入项目主管负责人,之前,须在此模块录入该人员的基本信息)。

(三)项目管理

1.填报节点。建设管理单位在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应开始在此模块填报项目信息,之后根据项目进展不断完善项目信息的填报,主要节点包括: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批复、合同签订、施工许可、开工令、履约人员变更、交(竣)工验收,原则上应在各节点时间后的30日内完成重庆系统项目信息相应内容的更新。

若项目处于前期工作阶段时,建设管理单位尚未明确,由设计合同委托方负责及时填报项目信息,之后再项目基本信息页面变更建设管理单位名称即可请勿重复填报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同段交工验收前,建设管理单位应当会同履约从业单位登录重庆系统,复核项目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项目合同段交工验收30日后,重庆系统原则上不再接受对合同段信息的更新或补充,如填报有误,一经查实将视为不实信息,直接撤销发布,并取消该合同段信息发布资格。

2.信息补录重庆系统项目信息补录期已于20231231结束,已交工验收的公路建设(养护)项目,若在重庆系统尚未填报或未完整填报的,建设管理单位可继续补充填报,相关信息保存于系统后台,原则上不再予以发布

3.工作推动。重庆系统发布的项目合同段信息将直接关联生成项目从业单位的业绩信息。项目从业单位应及时关注并积极推动项目信息的发布,若发现承揽项目未按规定发布的,可书面提请建设管理单位填报或更新;建设管理单位若拒绝受理或拖延办理的,项目从业单位可向负责项目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联系电话见重庆系统首页右下角联系我们栏目),由其督促,并可纳入对建设管理单位的信用评价。

4.填报须知。项目管理模块的填报范围为我市所有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并作出施工许可决定的公路项目。未按照公路工程相技术标准设计,或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的道路项目无须填报

建设管理单位在信息录入前,应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在每个填报页面的上方)及《重庆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信息填报须知》(见附录),按照其指引规范填报,提交前应进行仔细复核。若提交后发现错误的,在下一步流程设置的部门审核前,仍可撤回填报页面进行修正。

三、审核 

(一)审核流程。按照填报模块,建设管理单位录入信息分为三类,相应的审核流程和审核部门不完全相同。

1.(建设管理单位)基本信息。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审核和发布。

2.(建设管理单位)人员信息。初次填报的人员信息无须审核;变更填报的,由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审核。建设管理单位人员信息不对外发布。

3.项目信息。若项目类型为市级公路,由市质监支队审核,再由市交通运输委审核发布;若为区县级公路,由项目所在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市公路事务中心复核,市交通运输委审核发布

(二)审核要求。建设管理单位在重庆系统录入的所有信息,提交审核后无须现场办理审核,也无须另外提交审核申请材料,相关部门将根据其在重庆系统上传的佐证材料对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每个部门的审核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时间从上一步流程提交之日的次日起算)。

每个填报页面一经提交,页面下方会出现审核流程,内容包括:审核状态、审核意见(说明)、上一步流程提交时间。若处于审核流程中,审核状态显示为:(当前审核部门名称)审核中(联系电话);若流程结束,则存在三种情形:一是市交通运输委发布了信息。审核状态显示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已发布;二是市交通运输委审核通过但未发布信息。审核状态显示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不发布),并会出现审核意见的记录,内容为不发布的具体原因;三是审核部门未通过审核,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核部门名称)审核不通过(联系电话),并会出现审核意见的记录,内容为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四、发布

(一)单位信息。建设管理单位在注册时法人类型选择为企业的,经市交通运输委审核后,单位信息将在重庆系统公众页面的从业单位名录栏目发布,发布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信用等级、项目信息;注册时法人类型选择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单位信息保存于系统后台。

(二)项目信息。建设管理单位填报的项目信息,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经市交通运输委发布后,在重庆系统公众页面的项目信息栏目查询,同时,也可通过公众页面的从业单位名录查询到项目合同段信息关联生成的相应业绩信息。项目基本信息是项目信息发布的基础,项目基本信息若未发布,项目信息栏目将无法查询到相应的项目信息,也无法关联生成相应从业单位的业绩信息。

    建设管理单位录入项目信息后,还应跟踪关注信息审核状态,直至在重庆系统公众页面相应栏目确认相应信息可查询:一是确保未审核通过的信息能及时根据审核意见予以更正和重新提交;二是确保各审核环节不逾期。若逾期未审核,建设管理单位联系人应按照审核状态记录,联系相应部门的工作人员,予以提醒;建设管理单位须按照项目进展(包括履约人员变更)实时录入项目相关信息,不得积压在年底或年初或某一特定时间段突击录入,相关部门原则上不接受未逾期的审核催促。

相关部门及建设管理单位在信息审核或填报中,若对系统功能有疑问的,可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对填报指标的理解有疑问的,可咨询市交通运输委建管处工作人员(原则上只接受系统记录的单位联系人的咨询)。

系统咨询:17783468991(技术支持)

发布咨询:023-89183076建管处)


附录重庆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信息填报须知(请在本页上方的表头处下载)


说明:本工作指南将随着我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优化,以及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升级不断修订,每一版相对上一版新增加或修改的内容将以红色字体标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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