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公路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 | ||||||||||||||||||||||||||||||||||||||||||||||||||||||||||||||||||||||||||||||||||||||||||||||||||||||||||||||||||||||||||||||||||||||
发文单位 | 重庆市交通局 | 发文时间 | 2021-04-06 | ||||||||||||||||||||||||||||||||||||||||||||||||||||||||||||||||||||||||||||||||||||||||||||||||||||||||||||||||||||||||||||||||||||
上传 | 未上传附件 | ||||||||||||||||||||||||||||||||||||||||||||||||||||||||||||||||||||||||||||||||||||||||||||||||||||||||||||||||||||||||||||||||||||||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 (2021年4月6日批次)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近期组织专家对申请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现将申报企业名单、企业申报信息以及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 2021年4月6日至 2021年4月1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对企业申报信息中的虚假内容向我局举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举报材料要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需加盖公章,个人举报需签署真实姓名。对于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如申报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 13日前提交陈述申请,逾期不予受理,陈述材料只能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材料。 联系电话:023-89183078;传真:023-89183076;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20号,重庆市交通局公路建管处;邮政编码:401147。
附件:1.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公示表 2.企业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监理业绩公示表
重庆市交通局 2021年1月29日
附件1: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公示表 (2021年4月6日批次)
填报说明: 1.申请类型:新申请、定期检验或延续申请; 2.表中相关的人员数量均指符合条件的人员数量,比如某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在申请表中有信息,但在证明材料中未提供职称证书,此人员就不能算在“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数量”中,其他类似情况类推。 3.其他不满足资质条件的情况如各类人员签订3年以上合同比例不足70%等,在“说明”中描述。 4. 《企业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监理业绩公示表》只针对本表审查结论为通过的企业,审查不通过的企业不公示人员监理业绩。
附件2: 企业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监理业绩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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