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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文号 渝交路〔2023〕9号 分类 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 重庆市交通局 发文时间 2023-02-22
上传 渝交路〔2023〕9号.zip [下载]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万盛经开区交通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规技中心、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交规〔202129号)、《重庆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的通知》(渝交路〔202225号),相关部门应按照信用管理职责分工,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为确保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简称重庆系统)及时、准确、全面填报、审核与发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补录

20231231日前为重庆系统项目信息补录期,已交工验收的公路建设(养护)项目,若在重庆系统尚未填报或未完整填报的,建设管理单位可继续补充填报。

对于尚未填报的项目信息,项目基本信息、合同段信息及履约人员信息应一次性填报,后续录入信息原则上不予发布;对于尚未完整填报的项目信息,应一次性补充填报,其中,履约人员已发布的合同段,原则上不再受理新增履约人员的发布。

二、项目信息发布

202411日后,已交工验收的公路建设(养护)项目合同段信息补录申请,原则上不再发布。相关部门按照项目监管权限,应加强重庆系统项目信息填报(审核)工作与项目设计文件批复、质监手续办理、施工许可办理、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关键环节的融合,依照《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信息填报及审核工作指南》(见附件,简称《工作指南》,具体内容以重庆系统公众页面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的为准,将随着重庆系统升级和反馈意见不断调整和优化),做好重庆系统项目信息填报或审核相关工作。

重庆系统发布的项目合同段信息将直接关联生成项目从业单位的业绩信息。项目从业单位应及时关注并积极推动项目信息的发布,若发现承揽项目未按规定发布的,可书面提请建设管理单位填报或更新;建设管理单位若拒绝受理或拖延办理的,项目从业单位可向负责项目监管的交通主管部门反映(联系电话见重庆系统首页右下角联系我们栏目),由其督促,并可纳入对建设管理单位的信用评价。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在项目信息填报或审核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反馈市交通局,以便修订《工作指南》时研用。

联系电话:023-89183076

 

附件:《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信息填报及审核工作指南》

 

 

重庆市交通局

                                                  202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