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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经核准的企业投资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的哪些内容发生变更时,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日期: 2022-09-28
根据《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9年第44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经核准的企业投资航道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更,或者建设规模、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已备案的企业投资航道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发生较大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告知备案机关。 政府投资的航道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调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要点: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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