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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哪三大预案和一大体系?

日期: 2022-09-28
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20年第21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建立健全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前款规定制定的各项预案应当予以公布,并报送省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备案。 要点:三大预案和一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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