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交通运输部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
欢迎您)
您好,请
登录
注销
或
注册
搜索
热门搜索:
公交线路
实时路况
车辆查询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交通数据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交通执法
【市交通运输委】在哪些情形下,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终止案件调查?
日期:
2022-09-28
大
中
小
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经过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终止调查时,当事人的财物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11153161
【市交通运输委】在哪些情形下,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终止案件调查?
370468
交通执法
20
重庆市交通局
202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