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大修及更新改造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6年2月12日,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出台《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大修及更新改造管理办法》(渝交规〔2026〕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目的及意义
2025年7月1日,新修订的《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正式施行,明确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我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的大修和更新改造进行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也对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的大修和更新改造提出了相关要求。有必要通过制定《办法》,建立工作管理和协调机制,细化落实大修及更新改造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完善我市轨道交通行业管理体系。
设施设备是轨道交通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当前我市轨道交通线路运营总里程已达593公里,随着运营时间逐年增加,部分早期建设线路的设施设备已相继进入大修周期,更新改造需求不断增加。轨道交通大修及更新改造项目多、技术性强、周期长,项目实施与运营安全密切相关。通过制定《办法》,可规范项目实施过程,有效保障轨道交通安全稳定运行。
《办法》的出台,将推动重庆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大修及更新改造工作迈上新台阶,不断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为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为市民创造更加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体验。
二、法律和政策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主要内容
《办法》内容共8章30条,按照“安全第一、动态监测、规范管理、标准作业、有序实施”的原则,明确了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大修及更新改造的项目范围、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审核、实施、验收、监督、资金管理等,主要内容有:
(一)划分职能职责。明确了“市交通运输委统筹管理,委属相关单位具体办理,企业推进项目实施”的管理体系。
(二)明确审批范围。《办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应报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落实国家、重庆市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而实施的大修及更新改造项目;直接影响行车安全的设施设备大修及更新改造项目;为消除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等情况而实施的大修及更新改造项目。
(三)严格工作流程。按照备案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责任落实、高效推进、闭环监管。
1.备案审批:运营单位结合设施设备实际状况和需求,编制设施设备大修及更新改造项目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根据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经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2.项目实施:运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项目招投标、设计和施工,定期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避免影响线路正常运营。市交通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
3.项目验收:运营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各阶段验收工作,市交通主管部门对验收各阶段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办法》涉及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轨道交通设施:指投入运营的土建设施及附属软硬件监测设备,包括桥梁、隧道、轨道、路基、车站、控制中心和车辆基地等。
轨道交通设备:指投入运营的各类机械、电气、自动化设备及软件系统,包括车辆、供电、通信、信号、站台门等。
大修及更新改造:对固定资产按照检修周期和设施设备状态有计划地进行整治或周期性维修,或以新建、新购固定资产替换需报废、拆除的原固定资产,或对既有设施设备进行的综合性技术改造和采取的重大技术措施升级更新,以保障正常的运营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