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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 2025-01-26

2024年12月2日,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出台《重庆市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渝交规〔2024〕9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区县(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出台背景及目的意义

目前,重庆市在地方铁路建设管理制度体系方面发展相对较弱,铁路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缺乏系统的、针对性的规章制度来指导和规范地方铁路工程建设。

为填补我市铁路建设管理制度空白,完善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监管体系,规范地方铁路工程建设行为,提高从业单位建设管理水平,更好地落实好行政管理职责,做到地方铁路建设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助力我市铁路高质量发展,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出台了本办法。

二、《办法》制定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35号)《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2003年第11号)《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全文共九章三十一条,包括总则、建设程序、管理职责、管理程序、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管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管理、附则。主要内容有:

(一)明确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新建、改扩建地方铁路(含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活动。对于国铁集团与市政府联合审批项目,因建设不同阶段可能存在管理主体不一,本办法中规定执行国家、国铁集团和市级有关规定。

(二)划分管理职责。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地方铁路建设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做好建设协调和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接受国家监管部门的行业监督、指导。实施委托代建的,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按照协议或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但不能免除(或取代)各自的法定职责。

(三)清晰工作程序。对我委开展地方铁路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接受招标投标有关情况报告、办理质量监督手续进行了规定。

建设程序、质量安全管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等方面参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四、《办法》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本办法所称地方铁路,是指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新建、改扩建铁路(含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管理,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地方铁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建设的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是地方铁路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应当严格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具有与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经济管理机构,对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负责,良好地控制工程投资,依法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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