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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在招投标领域应用

日期: 2025-04-14

摘要:2025年2月,涪陵区公路事务中心成功开展了涪陵区龙马路交安设施提升工程的施工招标活动。招标过程中采用了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业绩截图,并严格审查投标人信用状况,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在招投标领域应用。同时,对于被列入红名单的守信激励对象,实施投标保证金减半的优惠政策,既降低了企业投标成本,又树立了诚信典范。

一、主要做法

一是业绩信息核实。涪陵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必须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系统中可查询,并提供对应网页截图,确保业绩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是信用状况承诺。要求投标人签署承诺书,承诺不得存在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记分达到12分、在记分有效期内或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等情形。

三是红名单优惠政策。对于被列入红名单的投标人,实施投标保证金减半政策,即投标保证金金额降为应缴纳金额的50%。同时,明确了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需在红名单中,且其所属红名单类别需包含在其工作范围内。

四是实时信用查询。在开标环节,对投标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确定其是否享受红名单优惠政策。

二、主要成效

一是提升招标公平性。通过严格的信用信息核实和信用状况审查,有效防止了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提升了招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二是降低企业成本。对于被列入红名单的守信激励对象,实施投标保证金减半政策,降低了企业的投标成本,激发了企业的投标积极性。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原本为5万元。重庆霆峻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汉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实力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在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施工类红名单,属于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守信激励对象名单的投标人,只缴纳了2.5万元投标保证金。

三是促进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实施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了企业信用意识的培养,促进了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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