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交通局强化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应用
为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江北区交通局运用信用激励手段,让更多的诚信主体享受到信用红利。
加强投标方面运用。从业单位参与投标时,信用系统相应的信息打印件或者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作为证明材料,不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招标人对信用等级高或者红名单的投标人或者中标人,可以给予增加参与投标的合同段数量,减免投标保证金,减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优惠措施。
加强履约方面运用。江北区交通局向各相关单位发文《重庆市江北区交通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全区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北交发〔2023〕252号)、《重庆市江北区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交通建设项目合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北交发〔2023〕358号),明确提出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流程及相关要求,并详细列出各参建单位在招标投标后合同履约过程中应当执行事项,若出现参建单位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将严格按照不良行为扣分标准和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计算方法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尤其对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小于60分)和有严重不良行为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将同步抄送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向重庆市招标投标信用平台报送,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